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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浮动范围扩大 健康险暗藏价格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22 南方日报

  保监会:返还型健康险明年1月1日起停售

  费率浮动范围扩大健康险暗藏价格战

  返还型健康险退市的最后期限终于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前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

品,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销售。”同时,《通知》还规定,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率可浮动30%。这也是监管部门首次明确健康险产品费率的浮动区间。

  捆绑销售保费偏高

  9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了《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宣布健康保险必须取消理财功能(分红、返还),回归保障。但为了确保新旧产品衔接,新规定给予了返还型健康险一定的宽限期。而26日颁布的《通知》则明确规定,返还型健康险退市的最后期限是明年1月1日。

  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返还型健康险产品市场认可度比较高,目前市面上每家寿险公司都有一到两款产品在销售。

  “最近一两个月,购买返还型健康险的客户明显多了起来,很多人都是看中了这类保险有病赔钱,无病返本的优势。”某寿险公司一位姓王的营销人员说,国人消费保险比较看重投资功能,一些客户就是抱着“拿本金利息买个保险”的心态购买返还型健康险的。

  但有专家指出,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保障而不是投资,市民不宜盲目抢购返还型健康险。合众人寿产品精算部副总经理曹勇告诉记者,我国的许多健康险产品实行的是捆绑式销售,就是将健康险和寿险产品或者是与寿险产品的某些功能捆绑在一起,打包卖给消费者。目前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所谓返还型健康险。捆绑式销售导致的后果是保险产品的价格比较高。而单纯的保障型健康险功能单一,保费也相对较低。

  曹勇表示,对于消费者而言,抢购返还型健康险是一种不理性的做法,真正理性的购买方式是:冷静分析自己的真实需求,认真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责任,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产品。

  组合型健康险变装上阵

  事实上,作为最受市场青睐的健康险种,返还型健康险退市并不意味着返还型险种会从市场上彻底消失。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市场上存在两种返还型健康险:一种是由一款人身险作主险附加健康险所形成的产品组合;另一种则是单独的返还型健康险产品,而保监会叫停的是后者。

  广东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正以“计划”、“套餐”等形式将被叫停的返还式重疾险变装上市。例如,一个打包产品可以由一个两全主险和一个附加重疾险组合构成,同时两个产品实行一套费率。

  “像这种具有返还功能的产品组合,其实以前也有,返还型健康险退市后,为了迎合客户需求,可能会有更多和更灵活的产品组合出炉。”一位业内人士说。

  短期健康险费率更加个性化

  此次发布的《通知》,另一个引人注目之处就是首次明确了短期健康险费率浮动的范围。《通知》第六条规定“短期个人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率上下浮动范围不得超过基准费率的30%。”

  “以前保险费率由保监会厘定,此次允许浮动30%意味着保险公司拥有了定价自主权,而监管部门只负责监管和审批。”广东一家寿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以后,针对不同类型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将可以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的保费方案。”

  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费率放开后,保险公司很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走上价格战之路。据悉,目前部分保险公司往往采取降低核保标准或低价策略争抢团体健康险客户。但一旦健康险的赔付率超过70%,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业务将陷入亏损状态。

  为此,《通知》第8条和9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回顾报告,提交上一年度所有在售一年以上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的实际赔付情况。而“赔付率超过150%或者产品经营时间超过3年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在过去3个事故年度的再保后赔付率连续超过100%的,其精算责任人必须进行整改。”

  见习记者孙君成本报记者朱桂芳

  图:

  返还型健康险退市并不意味着返还型险种会从市场上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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