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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23 南方日报

  “化妆品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

  专家提醒,化妆品使用要抛弃盲目崇拜误区

  特别关注

  在被曝光含有铬和钕等可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物质之后,知名化妆品品牌SK-Ⅱ在广东已经基本全面停止销售。而紧随其后,倩碧、兰蔻、迪奥、雅诗兰黛等四个品牌的化妆品又被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查出含有铬、钕等有害物质。

  那么,铬、钕到底是东西?使用后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对这些老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国内知名的化妆品、皮肤科专家。专家指出,这么多的知名化妆品相继出了问题,告诉我们一个这样的道理:对待化妆品要理性,不要盲目崇拜,其实化妆品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

  有害物质或来自色素添加

  据报道,在四大品牌的六款粉饼中,香港标准及鉴定中心的测试显示,其中一款迪奥和雅诗兰黛的粉饼铬含量分别达到4.5毫克/千克和3.9毫克/千克,都高于之前内地对部分SK-Ⅱ产品的测试数据。而一款美国产的倩碧品牌粉饼和日本产的雅诗兰黛粉饼钕的含量分别是1.8毫克/千克和1.6毫克/千克。另外,其他品牌粉饼也都含有铬、钕等物质。

  根据香港化妆品同业协会的说法,铬绿(CI77288、CI77289)是被欧盟、日本、美国列为许可的化妆品色素。某业内人士分析指出,铬和钕这两种微量元素极有可能是系统性添加进配方中。如果并非如此,那么涉及到两种元素的化妆品公司都应该对外提供出相关的证据,以说明微量元素的来源,例如,是来源于原料中的水,还是其他物质。

  化妆品中还可能有哪些有害金属

  专家指出,钕是一种稀土金属,对眼睛和黏膜有很强的刺激性,对皮肤有中度刺激性,吸入还可导致肺栓塞和肝损害。

  铬为皮肤变态反应原,可引起过敏性皮炎或湿疹,病程长,久而不愈。

  除了钕和铬以外,专家指出,化妆品中常见的重金属还有汞、砷和铅等,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美白祛斑,经常是化妆品中的金属汞的作用效果,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往往在化妆品中添加了过量的重金属。美白产品含过量铅,是因为没有铅的帮助,很多成分都很难被皮肤吸收,铅虽然有毒,但皮肤对它的吸收能力却很强,所以很多美白产品对铅都有一定的依赖性。但事实上,国家规定,化妆品的汞含量不得超过1毫克/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10毫克/千克,铅含量不得高于40毫克/千克。添加过量重金属。适量的汞、铅等重金属有美白祛斑作用,我国对此有严格规定,如1克化妆品中汞含量标准为0.01微克-0.04微克,一旦过量,短期美白祛斑功效极佳,但时间长了,会诱发其他难治性色斑,严重者重金属会随血液进入体内,损伤肝、肾等脏器,也会损害神经系统或导致皮肤癌。

  使用前最好先局部试用

  卫生部化妆品皮肤诊断机构负责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皮肤科主任赖维表示,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有380种物质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其中对于铅、汞、砷等物质的监测进行了明确说明。此次这些知名品牌中的化妆品被检测出含有铬这种物质实际上分为两种,一是三价的铬,这种物质是人体必需的元素,参与糖分代谢与脂肪代谢,而另一个则是六价铬,这种物质对于人体是有害的,主要在电镀、染料、化工中可能产生。“化妆品中含有这种三价的铬只要含量是在许可的范围内,对人体就没有什么影响,消费者完全不用恐慌”。赖维特别指出,铬可能引起过敏性皮炎,但是化妆品中含有的铬含量远远低于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镍,而镍引起过敏性皮炎的危险性比铬要高,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眼镜框、手表带等日常用品中都含有镍,但其引发的皮炎几率非常小。国外的试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赖维表示,消费者只要适当使用是完全不必盲目恐慌的。赖维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化妆品没有最好的,也不是最贵的就是最好的。另外,对于哪个是最合适自己的,可以通过气味、质地、质感、舒适度等来判断,而如果购买的是以前从来没有使用过的产品,最好在耳朵后面涂上该产品试用7-10天,如果没有出现异常反应再开始使用。

  小贴士:

  如何选购化妆品

  对于化妆品的使用,可以采用剔除法,下列这些情况要格外小心。

  无完整原始包装的产品。因为分装可能导致污染,甚至可能以药品充当化妆品。

  不该有许可证字号,却出现字号的化妆品。一般化妆品除了部分眼用产品(如眼线、睫毛膏),及含药成分,已免除字号,有些厂商为了以许可证字号取信消费者,便可能冒用、盗用、甚至伪编许可证字号。所以一般化妆品都不该有字号。

  不同产品、却有相同字号。有时在一系列产品中,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此时便可能有以合法掩护非法之现象。不过有时同一种产品可能因厂商不同而有不同的中文名称。

  宣称疗效、却无“卫妆准”字号。一般防晒、防黑斑雀斑、防皱、去头皮屑、染发、烫发、瘦身、除汗臭等产品外包装上都应该有许可字号。而此处所指的“宣称”,不一定要白纸黑字,即使只以口头在销售时告知,也算宣称。

  卫生部不保证任何化妆品的功效。卫生部在审查任何化妆品时,只注意是否有非法添加或超量成分,但不针对其效果测试,因为化妆品除润泽发肤、刺激嗅觉、掩饰体臭、清洁外,是不应该有疗效的。

  无完整标示产品。美国自1978年起便规定化妆品须将所有成分列出,而欧盟也于1997年1月做了同样的规定,因此上述国家或地区产品,除非出厂日期更早,否则应有完整的成分表,至于本地制化妆品,外盒包装上至少应有中文品名、用途及输入或制造厂的名称及地址,至于成分标示虽有规定,但不明确。

  本报记者/沈昀实习生/李俊杰

  图:

  SK-Ⅱ引发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关注。

  本报记者吴洪伟摄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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