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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强险标志,交警有权扣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44 新华网

  ■出行提示

  新华社银川9月26日专电(记者刘佳婧)从今年10月1日起,宁夏交通管理部门将展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投保检查工作,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忘记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车主、没有办理交强险的车主,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银川市交警支队兴庆区一大队队长王建国说,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交警有权扣车;忘记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车主,将受到最高200元的罚款;未投保交强险,也没有投保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伪造、变造保险标志以及使用别人车上保险标志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要扣车,处以两倍罚款之外还要再罚2000元。如果车主因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尚未到期而没上交强险,需随身携带现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单,以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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