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难以下咽的“月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09:47 浙江在线

  日前,奉化某宾馆出奇招,把为它供货的个体工商户的货物款折算为月饼票,以代为偿还货款,如此做法,令人费解(9月26日《宁波日报》报道)。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各个商家为抓住这又一难得的商机,奇招频发,以赚取节日利润,这本无可厚非,奉化某宾馆的招数却实在离奇,他们为了推销宾馆自制的月饼,竟然用月饼推销票替代为他们供货的个体工商户的货款。面对一摞摞总价几千元的烫手的月饼票,

大多数个体工商户为生意只得忍痛接受。

  中国人历来重视各种节日,尤其是这个“每逢佳节倍思亲”的中秋团圆节,而中秋月饼也被赋予了“幸福、祥和、团圆”等多重涵义。为节日特制的月饼,吃起来本来应该香甜可口,但那些收到一摞摞月饼票的个体工商户们,面对香甜可口的月饼,却有苦说不出,难以下咽。

  节日经济的商机稍纵即逝,用于送礼或自己食用的月饼的存在价值,也就是在中秋节之前几天为最高,一旦到了节后,这些曾经被标上昂贵价格的月饼就会随着节日的离去而大幅贬值,甚至一文不值。那些手中拽着一大摞少说50张多则100张价值几千元的月饼票的工商户们,如果在节前推销不出这些月饼票,那么他们本来应该收到的货款无形之中因为月饼的贬值也会大大地缩水,这原本属于他们的合法收入因此而受到无形侵害。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诚实守信,如果用欺诈、强迫等歪门邪道,不惜牺牲别人的利益来获得利润,必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奉化的这家宾馆,违背了做生意应该遵守的普遍规则,不仅损害了个体工商户们的合法权益,惹了众怒,而且他们的这种经营方式已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等待他们的可能不仅仅是月饼票的去留问题了。


作者: 秋水含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