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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不等于”成为“权威”的口头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06 南方报业网

  街谈

  

  不知从何时起,官话口头禅中又多了一句“不等于”(或“≠”),像足无理狡辩的赖皮,打横里讲。

  前天《南方日报》报道省内名牌月饼抽检结果,在“相关链接”标题上,又看到这个该死的“不等于”:“不合格≠不安全”!这句话居然出自这次检查月饼质量的省卫生食品监督所的专业医师!

  我理解专业人员这句话的意思——他为此还举例说明:“比如,木耳所含水分过高,抽检中这一个项目就不合格,但是如果仅仅因为这个项目不合格就说它是不安全食品是不妥当的”。仔细想想,这话也许真的没有什么错,但别人可以这么说,消费者可以这么说,作为质检人员却不能对自己参与的质检项目这么说!对于食品消费者来说,抽检不合格,就意味着食品存在隐患不能吃,什么安不安全?质检监督部门的专业人员不站在消费者立场上说话,反而如此申辩,唯恐人们不知,不是有偏袒月饼厂家之嫌吗?也许这已成了一种“专业习惯”?一旦遇到质疑时,先拉开政府机构的架式,再搬弄几个专业用语,当然少不了几个“不等于”,就糊弄过去了。

  想想上周二,广州城一个罕见的灰霾天,10米的能见度,偏偏广州气象中心公布该日空气质量为“良好”。有心人愤而怒问,回答仍是“灰霾不等于空气质量不好”。什么话?霾是什么?不就是悬浮在空气中的烟、尘等微粒形成的浑浊天象吗?浑得肉眼都看不见对方人影儿了,人呆久了都要生病了,还用得着仪器测量、还“良好”什么劲呀?

  照此逻辑,敢情这些天珠江水广州段测出水质连续两周为劣Ⅴ类,环保官员也可以拧着脖子说:“劣Ⅴ类不等于珠江不能游泳”啦?(后记:可笑的是,这篇文字在内部论坛张贴一天后,果然看到广州市环保局官员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表示”,劣V类珠江水不等于广州市水厂供给市民的水质就会变差。)

  所以,有些话,虽然细析没有错,但事关责任人不能这么说。比如交警部门不可以说“机动车年审不合格,不等于此车永远不能上路”;公安部门新闻发言人不可以说“恶性案件频发,不等于治安不好”;中纪委官员不可以说“贪官下马,不等于他们没对人民作出过贡献”,如此等等。

  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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