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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两节"收送红包一律免职 官员怕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07 浙江在线

  今年国庆和中秋节“意外”相遇,在两节将来临之际,26日,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严禁接受和赠送“红包”,对违反规定收送红包的,发现并查实后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说实话,我已无法记清这是第几次读到的“禁包”规定了,也记不清是多少次看到如此“严厉”的“一律免职”了!在我的印象中,禁止节日期间收送“红包”的文件,往往

是制定下发之初雷霆万钧,而紧接着在节后的“查处战绩”盘点中,却罕见有一位因过节期间收送红包丢了“乌纱”的。

  当然,广东这次敢直言“违反规定收钱送钱者一律免职”,比之前各地风起云涌的“不准收钱送钱”的干瘪瘪的严禁、承诺来说要实际得多,至少让那些视官帽如命根子的正欲伸出黑手拟在“两节”大攥一笔者,会感到头上的“乌纱”有松动的迹象,最终收回黑手者也不是没有。

  可由谁来“发现”呢?靠送钱者?不行,自己削尖脑袋,提着“银弹”去“轰”开一条官场近路,他纵然再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也不会去张扬的;靠收钱者自身“痛觉”,更不可能,自己以权谋私,去纪检委自首,这不成了烧红铁锹烫自个肥臀;靠纪检监察部门?也困难,收送红包者,都很狡猾,送方与被送者在互动,送的地点和时间也是变化多端、神出鬼没。你纪监部门纵有三头六臂,数万“侦察兵”,牺牲“两节”休息时间,也很难发现收送钱者。

  恕我直言,没有人来“发现查实”,这个“一律免职”依然可能成为一个“纸糊规定”,最终成为反腐的一张空头支票,甚至可能在客观上起到“打草惊蛇”的负面作用。因为,处在收送红包边缘的问题干部,完全可以避开“节日严打”的风头去行贿受贿。

  其实,当前亟待打造公正、公平、公开的公权运行新机制,全面铲除“一把手”在干部用人和重大项目决策上的制肘作用。我国干部管理体制有一显著特色:即下级官员由上级任命,此弊病已凸显,理应革新;重大工程的决策招标应彻底透明,由地方长官起作用向专家群体的科学决策转化。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红包寄生之土壤。


作者: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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