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源丢失,一路人遭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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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2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本报记者 于飞 【金陵晚报报道】放射源在外地丢失,造成一人受到照射。近日,省环保厅对南京一家单位实施了罚款1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南京金陵检测工程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无损检测、理化试验、焊接工艺试 验、焊工培训的试验检测单位。2005年6月,该公司将一枚Se-75放射源转移到山东里能电厂进行无损检测作业,转移前后未到环保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2006年7月13日凌晨1点左右,由于工作人员违章操作,探伤结束后将Se-75放射源丢失在施工现场。后被路人捡到,带回宿舍。在找回之前,该放射源失控达14小时。事故中1人受超剂量照射,属于较大辐射事故。鉴于南京金陵检测工程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省环保厅对该单位实施了罚款1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编辑雨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