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府官员可“收礼”但有“上限”,各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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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33 新华网 |
据《环球时报》报道,许多国家对政府官员收受礼品金额作出了规定: 俄罗斯:政府官员一次性收受礼品价值4000卢布(约1200元人民币)。如超过10万卢布(约3万元人民币)必须上报。 美国:政府工作人员收受外国赠送的礼品价值不得超过305美元(约2440元人民币), 超过这一数额应在60天内交给政府部门。同时规定,下级不得向上级送礼品,违反者将被开除。如果收受礼品总价值超过7000美元(约5.6万元人民币),将对其处以3倍的罚金,并可判处15年以下监禁。新加坡:国家公务员任职之初必须申报个人财产,且每年都要申报一次。公务员接受礼品金额不得超过50新元(约250元人民币),超过部分必须上缴或个人出资买下。 德国:官员收受礼品价值不得超过50欧元(约500元人民币)。 英国:礼品价值不能超过140英镑(约2000元人民币)。 韩国:官员一年内收受礼品总额不得超过15万韩元(约1200元人民币)。 法国:官员接受礼品最高限额为35欧元(约350元人民币)。 格鲁吉亚:国家领导人可收受不超过80美元(约640元人民币)的礼品,如礼品价值超过国家最低生活费的10倍,必须申报。 新华社信息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