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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职务”哪来那么多“便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0:47 四川新闻网

  据《新安晚报》9月27日报道,申诉案、上诉案,经他协调就好;这几千、那一万,乱发歪财栽倒。以案生财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唐永彩(副厅级)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近日在马鞍山市中级法院接受审判,一审法院没有当庭对此案作出判决。

  许多官员出事,我们都可以看到“利用职务便利”的说法,唐永彩一案也不例外。

我想问问,“职务便利”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有的“职务”能够那么容易让当事人获取“便利”?

  检察机关指控称,唐永彩涉嫌受贿犯罪的事实,主要在于其利用担任人大相关部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调处理一些不服法院判决的民事、经济申诉案件和刑事上诉案件过程中,接受相关人员的请托后,积极向有关法院打招呼,从而借机收受贿赂。“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是唐永彩的职务,这个职务,在维护司法部门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司法机构出现工作失误等方面,固然有着与生俱来的便利,而帮助当事人“向有关法院打招呼,从而借机收受贿赂”的便利,显然不是天然存在的,那么是从哪里来的呢?

  当事人能够“以案生财”,问题出在一些地方法院对“判案”的“灵活”上。一个案件,当事人对一审不服,可以上诉;对二审仍不服,可以申诉;这中间,检察机关有可能提出抗诉……看起来,整个程序是比较完备的,应该能够比较好地防范错案。向法院打招呼,毫无疑问意味着干扰正常断案、意欲左右判决。法院敢于“听招呼”,“申诉案、上诉案,经他协调就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看似完备的审理程序、纠错机制有了漏洞。“以案生财”的“职务便利”,正是通过这样的漏洞屡屡上演丑剧。

  此外,唐永彩“积极”向有关法院打招呼、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我们的有关部门对他的监督,显然也是不够的。联系到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所说的“官当到我们这一级别,就没有人能监督了”,我们应该反思:是不是某些职务,有不被监督、少被监督的“便利”条件?

  查处唐永彩,令人叫好。而“利用职务便利”的说法,使人深思——其一,听他打招呼的法官们,都被牵出来了吗?他们才是直接提供便利的人!生出“打招呼”、“听招呼”的土壤,被铲除了吗?这才是最终提供便利的根源!如果我们不断听说“利用职务便利”的事件后,真的以为某些“职务”本身就有提供“便利”的原罪,那就大错特错了。

  -管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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