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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00万元关系票击中景区管理软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1:04 四川新闻网

  新华社报道,地处河北省兴隆县、承德县和北京市密云县三地交界处的雾灵山,即将迎来“十一”客流高峰,但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马玉坡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每年要送3万多张“关系票”,折合人民币近300万元。这对于已经借贷1800多万元,每年支付利息100多万元的雾灵山保护区来说,已经变成难以承受的负担。

  无论是每年3万多张、折合人民币近300万元的票价数字,还是保护区使尽浑身解数

,限制大大小小官员索要“关系票”的努力终告失败,都令人感触万分。这种情况的出现,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无疑是当地某些政府部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当自家利益的权力异化行为在作祟。深入思考下去,就会发现,这种行为在我国各地之所以相当频繁和普遍地出现,表明目前许多景区管理体制,确实存在着某些迫切需要变革的弊端。

  一方面,虽然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然文化遗产资源、风景名胜资源都归国家、人民集体所有,但由于中央政府并没有多少财政性拨款,为降低风景名胜管理中产权交易的交易费用,国家往往只能将所有权分割为不同的“产权束”分配给各级地方政府。在这种管理体制下,重点风景区管理处的领导往往都由地方政府直接任命,因此,景区管理处的领导往往不仅必须服从于地方政府,而且,即使地方政府要把名胜景区当做“摇钱树”,为短期利润而破坏性地开发景区或出卖景区,景区管理方往往也只得服从和配合,更就别说送一些人情、关系票了。

  另一方面,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如今许多景区往往面临着建设、文物、林业、水利等众多管理部门政出多门、重复交叉管理的情况。比如9月11日《法制日报》报道说,江西庐山竟然有九江市庐山区、九江县、星子县、庐山风景区管理局、庐山综合垦殖场和庐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6个“婆婆”,6个部门在庐山划区而治,从而出现了一条瀑布划归两个县,6个机构共管一座山的情况。而在这种多龙治水、交叉管理的局面下,出现因为不让免费旅游,电力部门就拉闸断电的情况,实际上也就是在所难免。对于这诸多的“婆婆”、“公公”,景区管理处肯定是哪个都不敢得罪,也得罪不起,于是,虽然心有不愿,但每年也只得乖乖、主动地送票。

  因此,无论是从减少和避免出现各种地方政府部门权力异化、腐败的角度来看,还是从更好地保护国家自然景区资源的角度来看,这都迫切需要有关方面在景区管理体制方面深做文章。从国内外的诸多实践情况来看,诸多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在于如何在风景名胜区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和地方—中央政府之间,建立合理的分权和利益责任机制。而建立一个统一的、高层次的、高效率的风景区管理机构,消除目前那种跨行业、跨职能的管理问题,进一步提高风景区的行政执法效率和效果,无疑是有效解决目前诸多风景区管理部门或力不从心或身不由己的根本性办法。(江子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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