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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市长要求供热单位:10月15日具备开栓供热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1:45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于鸿斌

  本报27日讯今天,在哈市供热工作动员大会上,哈市市委、市政府要求,今冬要千方百计抓好城市供热这一项“温暖工程”,重点保证居民室温,抓好热费收缴和供热节能环保以及供热设施安全运行。

  哈市市长石忠信要求,当前的城市供热要抓好热费收缴,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热费交缴责任,为职工及时、足额报销热费。把热费交缴作为检验各级部门讲不讲政治、落实不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标准和衡量各级部门政治素质、关心职工生活的重要标准。凡是拖欠热费的单位,严格按照“五不准”规定,要依法强制予以追缴。对于恶意欠费的用户,不论其隶属于哪一个部门,不论其所有制如何,都要在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督促交费。落实保障资金,切实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冬季用热权利。

  石忠信要求,各供热单位要把保供热保运行保温度作为首要目标,充分做好供热准备。开栓前燃煤储存率达到70%,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10月15日要具备开栓供热条件;针对初寒期、严寒期、末寒期不同时段的气候特点,落实“看天烧火”,确保居民住宅室温达标;尤其要做好应急事故防范,杜绝大的运行事故,确保供热生产稳定运行。石忠信强调,今冬供暖期将对供热企业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措施是黄牌警告、信用等级评定和检查评比三项,实施综合效果评价。在评价方式上,主要采取行业检查、媒体监督、社会参评三种方式,评价的标准主要看社会群众满意不满意。

  石忠信表示,今后要着力推进哈市供热节能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力争到2010年使哈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将全市7兆瓦以下分散供热锅炉全部并入集中供热热网运行。今后,所有新建建筑都要按照节能要求和供热计量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既有建筑也要按照节能要求和供热计量标准进行改造。

  据悉,目前哈市正在进行热费交缴制度改革,今年年底制订出台《哈尔滨市热费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构筑谁用热谁交费的新体制;建立城市供热保障制度,通过加大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渠道不断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对低保户等特困家庭,力争应保尽保。同时研究制订煤热价格联动、计量收费标准、市场准入、特许经营等相关配套政策,兼顾热用户和供热单位等不同群体的利益,合力推进供热体制改革。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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