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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平房区25中三项收费遭家长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1:4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本报讯日前,哈市平房区的学生家长向本报编辑部反映,哈市25中在开学后分两次收取三种费用,军训费、教室布置费和微机费共计100元,家长对此提出质疑。

  据哈市25中一位初一学生家长介绍,9月5日,学校收取了军训费40元,教室布置费

10元,9月17日,学校又收取了180元钱,其中学杂费80元,微机费50元,保险费50元。家长告诉记者:“我们对其中收取的军训费、教室布置费和微机费很不理解,尤其是军训才5天,学校却收了这么多钱,而教室布置费、微机费收的更让人费解。”此外,家长对学校收取的50元军训服装费也很无奈。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校的李校长,对于收取的40元军训费,李校长解释:“这项费用我们是按照大型文体活动实际成本测算进行收取的,这里面包括请来参加军训的教官吃、住、医药等费用,现在学生负担的是很少的一部分,学校为此还搭了1300元。其中的医药成本,是教官在军训时用嗓过度,所需的药品支出。”

  对于教室布置费,李校长称,因为今年教室新装修,一些班级为美化教室买了窗帘等物品,这是按照班费收取的,班费是班级的费用,跟学校无关。50元微机费,是按照“一费制”标准,省会城市初中收取的杂费应该是130元,学校是按这个标准收的,可能一些老师为了家长明白交费,特意重申杂费中包括微机费50元,加上额外的80元,就是130元了。”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对于家长提出的军训费、教室布置费和微机费,都不在教育收费范围内,属于乱收费。

  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杂费是公用经费的补充,包括取暖费、水费、电费、校舍维修等费用,微机费是不可以包含在内的。军训费不可以收取。班费也不可以随意收取,应按照地市教育部门的规定执行。

  哈市平房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班费收取执行的标准是每学期每学生3元。对于家长反映的问题,他们将进行详细调查。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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