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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贪官为自己“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2:00 光明网
姜伯静

  把“黑钱”洗成“白钱”使其合法化本来是“黑社会”的做派,但最近有一位官员也玩起了“洗钱”的把戏。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省交通厅原厅长王兴尧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时,王兴尧为自己辩解,把自己的绝大部分财产合法化,用“出国的补助费”、“比赛的奖金”、“稿费、讲课费、专家评审费”、“医药费包干费”等种种合法名目把自己的财产“洗”成了“合法收入”(09月22日中安在线-新安晚报)。笔者认为这个颇为“高明”的做法是一个很危险的信号。

  此举一出,其他贪官必将大受启发,争相效仿。出国虽然受到限制,但到外地去一下、下下基层总还是可以的吧?那么这出差补助也必须得有吧?这可以“洗”一大把了。多让“朋友”组织一些活动、比赛,参加后就能得到一大堆纪念品和大笔奖金,又可以有一笔“黑钱”合情合理了。多给一些单位讲几节课,多让笔杆子们替自己写几篇文章,大笔的合法“稿酬”又来了。每年都得住几次院吧?那医疗费、营养费理所应当的要来。这样,还有什么不合法的?还有多少“黑钱”不能变成“白钱”?

  另外,这种“洗钱”方式还将使法律受到严峻考验。我们的相关法律对“隐性”收入的界定本来就不很清晰,如果王兴尧的辩解真的无懈可击,那么事实上有罪的贪官就真的有可能在法律上变得无罪。假设看着靠钻法律空子而“脱罪”的罪犯逍遥快活却找不到相关的制裁措施,那时法律会变得很无奈。所以在这种假设没有发生之前,我们的法律亟需完善。

  贪官为自己“洗钱”的闹剧也暴露出了我们制度上的缺陷,如果没有这些制度上的缺陷,王兴尧也找不出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来为自己辩解。

  希望相关部门趁着仅仅只有一个王兴尧为自己“洗钱”的时机赶快找出补救的措施,否则当贪官为自己“洗钱”的做法成风后我们失去的就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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