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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小果冻下月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2:01 信息时报

  10月1日,直径小于3.5厘米小果冻将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记者昨日在广州的大超市、商场进行采访,发现不达标的“杀人小果冻”已经难觅踪影。但广州市消委会的有关专家表示,由于果冻普遍使用海藻胶为原料,即便是尺寸变大,同样存在噎人的危险,儿童、老人在进食时,仍需要当心。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果冻”(GB19833-2005)的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果冻生

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长度小于3.5厘米的果冻;而长杯形凝胶果冻和条形凝胶果冻内容物的长度应大于等于6厘米;至于花形、心形等异形凝胶果冻则必须大于等于30克。另外标准还要求,“体积”不达标,但已进入流通市场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到本月30日。

  目前,广州吉之岛、好又多、万佳、百佳、宏城等大型超市,以及大型小区内的副食品商店均未发现杀人小果冻。但有关专家认为,果冻杀人问题并不仅仅取决于尺寸大小,还和其质地、食用者的身体状况有关。据广州市消委会的专家介绍,目前我国的果冻普遍使用海藻胶原料,这种东西不但不能融化并且光滑难取出,一旦堵住小孩喉咙,就会很难取出。所以特别提醒老人和小孩食用该果冻时要小心。时报记者 叶静

  通讯员 陈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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