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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振兴战略让民众受益 东北大规模改造棚户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4:29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28日电(记者石庆伟、郎秋红、孙英威)“做梦也没想到,晚年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推开贴着大红对联的房门,记者看到,乔迁之喜的泪光在63岁老人张瑞福的眼眶里闪动。

  作为抚顺钢厂的退休职工,她与老伴曾在面积仅有20平方米的平房里一住就是30多年,“祖孙三代7口人挤在一间屋里啊,夏天热得哗哗淌汗,冬天又冷得像冰窖,大白菜都冻

成冰块了”,坐在整洁干净的新居里,张大娘向记者描述着昔日棚户区的生活,“屋里没有自来水,没有煤气、没有厕所,300多户共用一个厕所,每天清早方便时几百人要排1个小时的长队。”

  棚户区是东北一些资源型城市在建设中形成的特定历史产物。早年从事矿山采掘的工人们就被安置住在矿山附近的简易平房里,他们的子女又在平房外搭建小屋,世代居住。近年来随着矿区资源的枯竭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一片片缺乏水、电、路等配套市政设施的棚户区,成为城市中环境最差的贫困人口聚居地。过去一直是由企业负责为本企业职工兴建、分配住宅房,当资源日渐枯竭,企业陷于亏损之后,已无法解决这些职工的居住问题,而棚户区内的居民也因下岗失业等原因,无力从市场上购买商品住宅。

  为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去年以来,中国东北三省在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项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将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

  这项工作最先是从辽宁省抚顺市启动的。辽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王殿武告诉记者:“省政府将各地5万平方米以上的连片棚户区共计800多万平方米列入改造计划,全部由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实施,并在土地使用、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降低拆迁和建设成本,确保不增加群众负担。”目前这项涉及27万户、84万居民的拆迁工程已基本结束。从今年4月开始,吉林省也启动了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的改造工程,计划在5年内让100多万人住上新房。黑龙江也在着手实施上千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至今年9月底,辽宁省抚顺、本溪等城市将有15万户、40多万人率先乔迁新居。棚户区施工现场成为这些城市最大的建设工地。

  “不仅要让困难群众住进新房,还要确保他们住得起、住得稳”,中共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告诉记者。

  东北三省在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普遍采取了细致的人性化安置措施,将困难群众的安居和乐业问题一并解决。一是新居普遍建成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多数居民只需要掏1万元人民币,便可获得新房;二是新建社区的环境绿化、道路以及幼儿园、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步进行;三是与再就业工作相结合,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服务岗位,优先解决劳动技能低、年龄大的就业困难人员,消除了零就业家庭。

  “我的新家大幅增值了!” 张瑞福老人激动地说。今年初她搬入这处45平方米的新家时,按政策只补交了8500元人民币的房款,而新居市价已增至6万多元人民币。像她一样得益于政府优惠政策的棚户区居民,普遍新增一处私有不动产,不仅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并且实现了私产的成倍增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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