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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兴城市人大审议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4:39 人民网

  人民网9月28日讯9月27日,辽宁省兴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4年8月该《决定》颁布后,市法院积极宣传,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在2005年5月前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并于今年5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了

五名人民陪审员。自任命以来,五名陪审员工作热情较高,按时出庭,积极发表评议意见,保证了庭审质量。但此项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未经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陪审员仍然在参与案件的审理;(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比例偏低;(三)人民陪审员分布地区不平衡,代表性还不够广泛。会议建议市法院一要辞退未经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的陪审员,或者在其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二要提高认识,务求实效,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程度;三要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各界人士中选任一部分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能有更多地了解和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四要逐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比例,不要让其成为摆设。(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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