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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被判刑8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16:02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9月28日电(记者周立民)身为刑警支队政委、专案组负责人之一,却为一恶势力团伙通风报信,安徽省亳州市中级法院27日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政委浅玉祥有期徒刑8年。

  亳州市公安局局长祁述志告诉记者,打黑除恶对公安干警来说,不仅是与犯罪分子生与死的较量,也是和内部腐败分子的斗争。亳州市公安局在侦破王永林特大恶势力团伙案

时发现,内部消息频频走漏。经艰苦侦查最终掌握,时任刑警支队政委的浅玉祥在负责侦查王永林等案件期间,接受王永林之妻行贿后,多次向她透露专案组案件侦破情况,给抓捕王永林带来了极大困难。王永林被抓获后,浅玉祥又利用任专案组副组长的身份,为王永林打探、帮忙。法院还审理查明,浅玉祥在担任刑警支队政委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亳州市中级法院还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永林有期徒刑20年,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零6个月至18年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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