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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放我一马”能成为“百万富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8日20:00 光明网
宋勇

  据《西部商报》9月19日报道:“警察,我是大连一房地产公司的老总,钱很多,求你放我一马吧。只要我回去一定给您50万当报酬。”17日下午,被网上通缉的雇凶杀人嫌犯袁某在兰州火车站被抓获时,不断向民警许诺。在火车站值班室,袁某又偷偷写了一张纸条塞到民警手中,开出的酬金是100万。

  惊奇!一百万元,想行贿警察放人?可见,这位在逃嫌犯是何等嚣张!

  其一,“我有钱我是大爷”。金钱是万能的,钱可以买通一切。对此,在逃嫌犯深信不疑。金钱甚至能买活人倒地,死人翻身。不然,怎么雇凶杀人?为何案发七年还在法外?就是一路“给钱”过来的!因此,先开价50万,不断许诺。接着又开价100万,企图“还能有钱继续走遍天下”。可见,他无所顾忌,猖狂至极!

  其二,藐视执法机关。一个在逃嫌犯,因雇凶杀人重案在身,已被网上通缉,还念念不忘自己是房地产老总?被警察抓获之后不求认罪服法,反而还梦想贿警回家。之所以明码标价放人,就是想逍遥法外,逃脱法律制裁。可见,他根本不把执法机关放在眼里,藐视国家法律。

  其三,对报酬习以为常。这位嫌犯,曾是房地产公司老总,对这种报酬理解颇深,那就是金钱与执法行为交换的代价。心想:你放了我,我报答你,给你酬谢费。我有的是钱,要多少,你开个价!50万不行,100万,再不行,再加码,几百万,乃至上千万,如何?

  其四,对行贿之道了如指掌。这位嫌犯自鸣得意,之所以逍遥法外达七年之久,就是行贿那些警察或执法人员,打通道道关节,才一路畅通无阻的。再说,经济社会,谁不爱财?对付穷警察,我有的是手段:先跟你透风,50万,公开谈没反应,接着就暗地里写纸条,来个隐蔽的100万!显然,他对此道轻车熟路,不然,岂敢如此胆大包天?

  可喜,这位嫌犯的“如意算盘”落空了!可贺,兰州执法警察不吃那一套!是啊,放走嫌犯,就能成为“百万富翁”!这是非同寻常的利益诱惑!兰州警察,好样的!

  此案不可等闲视之,必须引起执法部门的高度重视。要整肃执法风气,整顿执法队伍,严明执法纪律,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切忌搞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那些贪赃枉法,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为虎作伥,狼狈为奸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惩,彻底清除出执法队伍,决不姑息纵容。同时要象兰州警察那样,履行神圣的职责,捍卫亿万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法,加大查案办案力度,自觉抗拒利益的诱惑,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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