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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十一”黄金周期间短途客运票价上浮2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3:26 红网

  红网长沙9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记者昨日从长沙市物价局了解到,国庆黄金周期间,长沙市4县(市)区域内的公路客运票价允许按规定上浮,可按照其平时的不同票价分别加价1-5元,但最高不得超过5元。

  根据市物价局的规定,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长沙市内各县(市)公路客运票价仍按各县(市)物价、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允许上浮20%标准收取,可在平时票价上加价

1-5元。其具体加价标准为:票价1-5元(含5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1元;票价6-10元(含10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2元;票价11-15元(含15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3元;票价16-20元(含20元)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4元;票价在21元以上的“十一”黄金周票价可加价5元,市内出租车的运价不会变动。

稿源:红网 作者: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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