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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孩被马踢成伤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7:37 扬子晚报

  三个成年人带着两个小孩到动物园里玩,动物园内有一个跑马场,其中一名6岁的女孩玲玲想要骑马时,结果被马踢倒,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跑马场负责人认为三个成年人未尽监护责任,小孩的父母认为跑马场管理不到位,并把动物园与跑马场都告上了法庭。昨天南京玄武法院锁金村法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玲玲当时自行进入跑马场内马棚的可能性较大。三个姨娘作为

玲玲的临时监护人,对玲玲监护不力,应作为共同被告,承担部分责任。对三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法院通过减轻动物园和跑马场对玲玲被马踢伤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加以体现。法院作出判决:跑马场负责人郭明具赔偿责任,扣除已支付的5717.80元,合计24857.70元;动物园对郭明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讯员沈烈记者周海燕杨民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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