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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卖房损失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09:2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因为不懂法,不知道自己无权处置儿子的房产,郑汉强老人(化名)私自把儿子的房子出卖,不想遇到了麻烦。

  郑汉强告诉记者,这套房子的确是他儿子的,因为儿子在外地才给他居住。但是前段时间老人突然想卖掉这套房子,原来是楼下住着的一个精神病人,每天吵得老人睡不着觉。可是老人没有跟儿子商量,就找到房产中介要卖房。而房产中介没有告诉老人这种情况下

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很快为老人找来了买家。

  眼看办理过户的时间到了,得知消息的儿子却表示不同意卖掉此房,而毁约就意味着郑汉强老人要支付给对方一万多元违约金和定金,以及中介费用。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吴曼律师认为,如果在规定时限内老人无法说服儿子卖房,他将很可能要承担违约补偿责任,除非他有足够证据能够推翻这份合同。(张玉宝)(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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