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将重奖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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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9日10:4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记者梁建恕 【金陵晚报报道】举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最高可以获得2000元奖励!昨天,记者从省劳动厅获悉,为强化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江苏省将鼓励任何组织和个人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列入举报奖励范围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主要包括4种情况,即用人单位存在使用童工行为的;同一单位有50人以上未签劳动合同或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其他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且要提供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主体、主要事实,以及事先未被劳动监察部门掌握的线索和事实。对于查证属实的,在案件查结后通知举报人前往办案单位领取奖金,举报奖励标准为每案200-2000元。举报使用童工行为的,按查实的使用童工人数每一名奖励举报人5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举报其他重大违法行为,按照罚没金额或违法程度确定,有罚没的按照罚没金额的10%-20%的标准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 对于举报人担忧个人信息有可能被泄露而有可能遭致报复的问题,省劳动监察人士承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布举报地址,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均有专人负责受理,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编辑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