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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道和高速公路限速低于设计时速80%的地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2: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赵琰)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限速低于设计时速80%的,各地交管部门需在9月底前向社会公告”的要求,昨天,我市交管部门发布全市符合公告条件的具体路段和限速要求(详见附表,宁交轩制)。

  针对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标志设置不合理的路段设点测速、执法不够公开透明、忽视安全预警提示等容易造成群众误解和投诉的问题,今年8月,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加强和改

进公安交通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规定将建立测速公告制度。对国省道和高速公路限速低于设计时速80%的,各地交管部门需在9月底前通过互联网、报纸、电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对城市快速路和县乡道路设计时速、限速设置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提醒驾驶人遵守限速规定。

  同时,省公安厅要求各市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交通违法监控和电子警察测速的区域,对在国省道实行测速的路段,在道路两端设立“前方测速”的警示牌。警方将合理选择执法地点,禁止故意设置“执法陷阱”。对限速低于60公里,不是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一般不设点测速。对险桥、急弯、路面易滑、事故多发等危险路段,交巡警部门不再单纯采取限速措施,而将报告当地政府,采取措施治理隐患。

  (编辑雨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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