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学校教育宜拒绝运动式思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0:10 红网

  9月26日,设立在山西祁县县城的山西省铁路工程学校召开公处大会,全校1800余名学生到会。会上,学校宣布了对五名不守学校纪律的学生的处理意见:一律开除。此事传到了一名已经被宣布开除了的学生东东(化名)和他母亲的耳中。这对母子羞辱难当,双双服毒自杀,所幸家人发现及时,两人才被抢救生还。报道称,东东被开除的理由是,和西西结伙殴打同学,具有团伙性质,性质恶劣。一名该校学生反映,开会当日,学校操场上挂着严厉打击结伙打架等内容的宣传标语。(9月30日《现代快报》)

  凡是在学校待过的人,对此类情形最熟悉不过了。这类公处大会一般安排在国旗下讲话后或者课间操后举行,时间不长,先由政教处主任或者分管副校长宣布处理意见,再是校长诫勉教育,全场气氛肃杀。但像上述学校那样在学校操场上挂着严厉打击结伙打架等内容的宣传标语的情形已不多见。这类公处大会与我们在社会上常见的公判大会类似,明显地带有运动式思维的特征。

  公安机关为了达到震慑犯罪分子的目的,往往选择在城市广场和稠人广众之间召开公判大会,宣布对犯罪分子的处理决定,在起到杀一儆百的同时,也教育了广大民众。对此人们见仁见智,意见不一(笔者持保留意见)。但笔者旗帜鲜明地反对学校教育也采用这样的公处方式。道理很简单,因为学生不是犯罪分子,他们之触犯学校纪律与罪犯违法犯罪不可同日而语,两者性质截然不同。即使像东东这样不遵守学校纪律该开除的学生,他们尚够不上触犯刑律的程度,离开学校后,他们仍然会像一个普通公民那样正常的生活劳动,而不会遭刑拘或者被判刑。故学校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必须得为他们今后的生活和前途着想,为他们的人格尊严考虑,没必要也不应该通过公处大会的方式把他们“批倒批臭,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将运动式思维方式引入学校教育的危害在于,学校只图广场效应造成的连锁反应,呈一时惩罚之快,罔顾教育者教书育人的职责,做下了贻害被处理学生终生的事。我亲眼见过这类公处大会上被处理学生在台上一字派开、低垂着头的狼狈相,深知当时他们内心所承受的压力和耻辱该是何等深重。报道没说东东是否在台上接受公处,但东东母子之所以自杀,确实因为东东五人在公处大会上遭受开除的消息迅速传遍了祁县大街小巷,因而让母子俩羞辱难当,才双双服毒自杀的。可见公处大会威力之一斑。学校可能指望的就是这样的效果:用公处大会造成的巨大声势来达到“从源头上扼制学生们结伙打架事件的发生”(校长语)。可校方想过没有,运动式教育其实违反了学校教育的本质,它的出发点不是为了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而是借维护学校纪律的名义对学生实施人身伤害和权利剥夺,危害甚烈。

  东东母子双双自杀的悲剧告诉人们,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断不可再实行运动式教育了。

稿源:红网 作者:王学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