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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备案 省外企业在川不能揽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4:33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袁弘) 为加强省外企业在四川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将从今日起施行。

  “规定”称,未办理备案的省外企业,不能在川内从事建筑活动;省内擅自引进或

使用未经备案的省外企业的单位,也将受到“连坐”处罚。

  本规定适用于入川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电力、矿山、煤炭、冶炼、化工石油、医药、广电通信工程;园林绿化、爆破、消防、防水、防腐、环保、体育设施、建筑智能化、送变电及管道、机电设备安装等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钢结构等工程的所有省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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