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打车同行路段各付费6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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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5:00 重庆晨报 | ||
解放碑大世界出租车候车处,等候乘车的市民排成了长队。本报讯(记者付妤)在司机提议下,两女士从临江门合伙打车到观音桥,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却坚持要求双方都按计价器金额付全款。对此,市运管局昨天介绍,双方应各付同行路段车资的60%%。 司机建议搭伙打的 彭女士介绍,前晚下班后,她从临江门打车回观音桥。刚坐上车,一女士焦急地来拍车门,司机问她去哪儿,她说去观音桥。司机建议两人同乘一辆车。 见那女士很急,想到又顺路,彭女士答应两人共乘一车,“我比后上来的女士早几百米下车。在车上时,我就在想怎么付费,是给一半还是怎么给?” 怎么付费引起争议 因为堵了一会儿车,到观音桥405路起点站对面时,彭女士下车,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5.40元。而同车的谢女士要到江北区中医院下车。 “我拿了10元钱给谢女士,让她下车时补上不足的部分,她答应了。”彭说,这时司机却表示,彭女士应按计价器金额付足15元,且谢女士到达目的地后,也要按计价器金额付款。 “你只付出了一份服务,为什么收两份钱?这又不是公交车!”彭女士表示不理解,强行下车离开。 因谢女士曾借彭的手机打过电话。昨天,记者根据通话记录联系上谢女士。她介绍,到达目的地后计价器显示金额为16元,与司机一番争执后,付20元才了账。 每人应交60%%车费 “如果没好处,我干嘛多带一人?”昨天,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了一些出租车驾驶员,他们都这样表示。“两人合伙打车适当多给一点可以,但双倍不行!”乘客则持不同意见。 对此,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按1998年文件,司机应征求先上车乘客同意后,才能同时做两份业务,合伙打车乘客,同行路段产生的车费,应由双方各付60%%。若一方先下车,继续行驶产生的那部分车费,应该由后下车一方独自承担。如果司机乱收费,可投诉司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