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淘汰类企业 电价将提高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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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8:18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刘铮)从今年10月1日起,国家对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从5分钱提高到1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从2分钱提高到3分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30日就调整和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指出,今后三年内,要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高50%左右,加价标准从现行每千瓦时5分钱提高到2角钱;对限制类企业的电价加价标准由现行的2分钱调整为5分钱。 具体步骤是:从2006年10月1日起,淘汰类企业用电加价1角钱,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3分钱;从2007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1角5分钱,限制类加价4分钱;从2008年1月1日起,淘汰类加价2角钱,限制类加价5分钱。 “具体执行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