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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外地猪肉指定8家市场 食检部门明确,销售前须再测“瘦肉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8:52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任羽中 通讯员 许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昨天表示,从今天起,外地入沪猪肉只能在指定的8家批发市场内销售,并在销售前通过“瘦肉精”抽检。这8家市场是: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曹安农产品市场、江桥批发市场、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国泰路综合市场、南浦大桥食品批发交易市场、煜峰市场、上海牛羊肉批发交易市场。

  按规定,曹安等8家批发市场在销售外地来沪猪肉及内脏前,必须再次进行“瘦肉精

”抽检,建立检测台账,并将检测结果每日上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所。一旦发现涉嫌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内脏或其制品,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暂控,避免流入零售市场。此外,市食药监管局还向本市各屠宰场再次明确,必须按照5%的比例对生猪进行猪尿瘦肉精残留检测,落实瘦肉精自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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