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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检察院:五个侧重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8:53 红网

  红网10月1日讯(通讯员 李志成)为切实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方针,充分履行侦查监督的刑事检察工作职能,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始终围绕工作中心,坚持五个侧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后盾。

  五个侧重具体内容是指:一是侧重办理涉农案件,对侵害农民权益、扰乱农村秩序的犯罪行为,坚持从重从快审查批捕,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司法保障的角度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二是侧重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未成年人实行“三帮”(帮助分析犯罪原因,帮助他们认罪服法,帮助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三是侧重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进行坚决打击,并开展和加强对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四是侧重维护当地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以投资客商利益为重,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客商的合法权益,为市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五是侧重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将抢劫、抢夺和盗窃等案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与公安机关协同,多措并举,加强打击的力度和突出打击的社会效果。

稿源:红网 作者:李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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