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登记结婚须自带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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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8:54 新闻晨报 |
□记者 陈里予 晨报讯 从10月1日起,本市19个区县婚姻登记中心全部停止有偿婚姻服务,包括结婚拍照、颁证摄像、结婚证套销售等。据悉,针对不少“马大哈”新人登记时忘带照片的情况,婚姻登记处已勘察了附近的摄影店位置,并为新人绘制了一张“摄影店地图”。 从上月起,不少婚姻登记处就已陆续喊停有偿服务。闸北区婚姻登记中心相关负责 人告诉记者,该登记中心从9月1日起已不再为新人提供包括结婚拍照、颁证摄像在内的服务。虽然早在8月份,该中心的咨询电话就对外予以了提醒,但几乎每天仍有新人因为忘带照片,而导致办理结婚登记时措手不及,甚至由此产生抱怨。为解决这个难题,不少区县婚姻登记中心派出工作人员勘察了周边摄影店的位置,并制成一张特别的“地图”,为忘带照片的新人们提供方便。徐汇区婚姻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已经寻觅好若干个拍照地点,最近的离登记处只有40米,补拍很方便。 据悉,各婚姻登记中心(所)已通过政府信息网、告知单等形式,让市民知晓各登记中心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特别是结婚登记合影照的拍摄标准、拍摄地点的宣传和告知。新人在登记结婚前最好事先向登记中心予以咨询。 10月1日以后,上海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各婚姻登记中心的检查和监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本通知规定继续利用婚姻登记机构搞有偿婚姻服务、利用工作便利为婚庆公司推销商品和服务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重要提醒】 市婚姻登记处处长周吉祥提醒,由于不再提供摄影服务,新人上门登记时除了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还需带好3张2寸的近期双人合影照。为见证颁证的幸福时刻,新人可自带相机或摄影机,甚至可邀请婚庆公司全程跟踪进入颁证处为美丽瞬间留念。上海市民政局提倡新人穿西装和婚纱领证,并邀请双方父母到场分享这时刻的喜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