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可享生育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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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9:14 半岛都市报 |
本报9月30日讯(记者林刚通讯员彭晓明)今天上午,四方区把近万元生育救助金送到了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15户市民家中。日前四方区出台的《特困计划生育家庭生育救助制度》让流动人口享受到了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救助制度。 根据这项规定,除具有四方区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外,在四方区居住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家庭,只要其生育行为属合法生育,且家庭人均收入不足300元的,在 生育子女时也可得到一次性600元的现金救助。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