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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本草原将实行特殊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09:27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9月30日讯 记者 韩乐悟 记者今天从农业部新闻办公室获悉,为贯彻实施草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国决定实行对基本草原的特殊保护。农业部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尽快依法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基本草原,禁止开垦、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的性质和用途。同时明确各地划定的基本草原数量应占其草原总面积的80%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基本草原保护的重要意义,认真依照草原法的规定,根据本省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草原类型分布情况选择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县进行试点。草原面积较大的省区试点县应不少于3个,其他省区应不少于1个。在试点的基础上抓紧开展基本草原的划定工作。各地要尽快依法建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基本草原保护应当坚持“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并重,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的方针;坚持确保基本草原总量的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坚持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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