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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偷防抢防骗,大意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0:1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南京警方昨天发布近期治安动态信息:9月份破杀人、伤害等“八类”刑事案件数比上月上升38.3%,破侵财性案件数比上月上升16.8%,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全市各类刑事发案比上月下降1.3%。目前,全市社会治安继续保持良好、稳定。

  警方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重视下列警情:

  一、“两抢”发案有所反弹,抢夺金项链案件是防范的重点。9月12日9时许,陈某在雨花台区板桥镇开车送一名犯罪嫌疑人至江宁区横溪镇,到目的地后陈某喝下犯罪嫌疑人递上的一瓶饮料后被迷倒,醒来后发现首饰、手机及现金被抢。此类案件在我市周边地区也有所发生。从已经发生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主要以出租车、摩的司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网友等为侵害对象,多选择宾馆、招待所、酒吧、舞厅以及城乡接合部的偏僻路段为作案地点,其手段主要是主动搭识被害人,让其饮用放有麻醉成分的饮料后实施抢劫。

  二、沿街烟酒店及单位内部被盗案件增多,需加大防范力度。9月17日8时,秦淮区某公司员工发现一楼财务室及二楼办公室被盗,室内五台电脑主机被拆开,主机内的CPU、内存条以及财务室办公桌抽屉内4000余元现金被盗,损失6000余元。

  三、诈骗案件发案上升明显,以“绑架”电话进行诈骗的案件较为突出。9月份,全市各类诈骗案件发案比上月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虚构绑架受害人子女的事实,打电话诈骗受害人的案件较为突出。犯罪分子通常于10至16时,在外地向某一地区号段内的座机连续拨打电话,打电话时先进行试探,一旦发现接电话的是单独在家的老年人,即以其子女被绑架为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号汇款,并威胁受害人不许报警。由于受害人精神高度紧张,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宁公宣)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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