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腐败医生吃回扣 腐败院长获刑10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0:23 武汉晚报 |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备受关注的“院长带头搞腐败,七成医生吃回扣”一案(本报曾作报道),近日由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方机因犯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受贿款及其物资上缴国库;被告单位新会区人民医院犯单位受贿罪处罚金100万元。 方机,男,43岁,新会人,原任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院长。事发前,方机可谓是 药商的重点“公关对象”。1996年,33岁的方机当上新会区人民医院副院长,主管药品采购;2000年,当上院长,直至5年后东窗事发而落马。短短几年里,他轻松成为“富翁院长”,开的是医药代表送的小车,住的是医药公司送的豪华别墅,甚至在广州中心商务区珠江新城还有一套公寓。今年3月10日,新会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方机受贿案在江门市中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分别以被告单位新会区人民医院涉嫌单位受贿罪,和被告人方机涉嫌单位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9年10月至2004年9月间,新会区人民医院在采购药品过程中,账外暗收药品销售单位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药品回扣款共计人民币785万元,并将回扣款全部存入该院以“新会区人民医院营养室”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其中,2000年5月,被告人方机任该院院长、法定代表人,在明知禁止医院收取药品回扣的情况下,仍指使梁某(另案处理)及药品采购员林某等人继续收取药品回扣,共计685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