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侦破一特大走私香烟案 37人涉案判决书17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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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0:25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王克础 通讯员刘一山 饶右江 9月30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特大走私香烟案作出一审宣判,37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此案是广西海关缉私部门继去年成功侦破“1·9”走私大案之后,侦破的又一起涉案金额达几亿元的特大走私案件,其涉案人数之多、走私时间之长、走私数量和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之巨,在全区乃至全国均属 罕见,仅判决书就长达171页。北仑河的几艘铁壳驳船 东兴市北仑河南岸的罗浮码头,常年泊着几艘高大的铁壳驳船,透出一丝神秘。原来,这些既没有用于客运,也不担负货运的铁壳大船,是被越南走私分子用来储存走私香烟的“仓库”。 大船的内部已经作了改造,大量客货运输的设施和配件均被拆除,以让出最大的空间来存放大批的“555”和“万宝路”香烟。这些标明英国品牌的香烟其实都不是英国原产,而且没有任何正式的出口证明文件。其低廉的价格和精美的包装是其能够占有市场的主要原因。 阿花(化名)与阿伟(化名)是一对越南夫妻,两人都在芒街市国营烟草公司工作,几年前,这对夫妻承包了公司部分烟草的销售任务,并靠转手倒卖“555”和“万宝路”牌子的香烟,已经赚了一些钱。 中越边境贸易红火起来后,阿花与阿伟就迅速把发财的眼光盯上了北仑河北岸的中国,加入了越南边境香烟走私团伙。 略作筹谋后,从2003年开始,阿花夫妇便与其他5人悄悄租下北仑河畔的几条大船,用于囤积大量的香烟,并等待机会出手。 夜幕后面的非法交易 唐上东、施尚、叶为强均是东兴市郊外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把眼光盯上了对面南岸的大船。 对跨境而来的3名中国男子,船主阿花表示了欢迎,她当即就同意他们留下来和她一起捣腾走私香烟。 一纸民间跨国“劳务输出合同”很快就谈妥了:唐上东、施尚、叶如强在合同期限内,在阿花的大船上负责给前来购买走私香烟的中国商贩搬运清点香烟箱数,并按阿花定下的价格收取现金,他们不领工资,每售出一箱(50条)走私烟,阿花便返回给他们10元钱。 将成百上千万元的香烟交给几个异国人打理,阿花有些不放心,她提出要唐上东3人每人向她交纳10万元的合同风险金。唐上东等人很快回国,各筹集了10万元交给阿花。 唐上东等人的收入日渐看涨。不久,防城港东兴市的农民黄代利、周明、叶和等人也悄悄潜入对岸,加入了“异国打工”行列,他们为其他大船上的越南烟贩销售走私香烟,一时间,走私香烟的非法交易在北仑河南岸异常的火爆起来。 偷越国门的巨额走私 唐上东等人没日没夜捣腾走私香烟发了财的消息,很快被传开了,唐上东的哥哥唐上光也按捺不住加入走私行列。 唐上光并没有像弟弟一样,选择帮越南老板“打工”的路子,他另辟蹊径。他虽然缺乏大笔现金,但有对岸大船上弟弟的关系,他做“中介”不成问题。北仑河北岸中国一方,几个时常游荡在罗浮码头的走私烟贩他非常熟悉,如黄燕金、郖雪云等人,唐上光只要在买家和卖家之间架起一条连接双方的走私桥梁,就行了。 几番往来磋商,唐上光就将唐上东与买家黄燕金等人捏合到一块,三方达成了这样的协议:唐上光以自己的信用做担保,向河对岸的弟弟唐上东等人先行赊下走私香烟并寻机运回中国,然后分发给黄金燕、郖雪云等人,后者则立即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香烟运销出去,赊销香烟的回款则通过银行打入卖家的账户。 唐上光等人强调:每一个走私成员都是这条长达数千公里的走私链条的一个环节,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要求各人各负其责,形成了一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走私链条。 唐上光等走私团伙还摸索出了一种异于常规的“订单走私模式”,定烟数量等由终端的走私香烟批零商贩决定,相关的数据“情报”经过各走私环节层层上报,最终反馈到唐上光手上后,唐上光再制定赊货计划。这样做,不但大大减少了“生意”的盲目性,还减少了走私香烟的流通时间。 据司法机关破案后查实,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唐上光从他的走私团伙手中共收取走私烟款计2.9亿多元人民币,走私香烟共计58870多件,偷逃应缴税额4.9亿多元。 “蚂蚁搬家”的走私路 在罗浮码头,本非官方设置的跨国贸易口岸,也非边境旅游景点,但就是这样一个远离市区之地,却是唐上光等人组织的走私香烟千里运销的始发站。 码头边随意搭着几个简易的塑料雨棚,棚下可见三五个摆卖零食的摊点,偶尔有几辆搭客的摩托车在候着客人,附近也有一些闲人在晃悠。表面上看似乎没有任何异常,其实,那些摩托车手以及晃悠的闲人都是唐上光走私团伙的雇佣人员。当各路的购烟情报反馈给唐上光之后,唐上光会立即用手机通知对岸的唐上东出货,走私香烟很快就装上了一条条的舢舨并划至北仑河心两国交界线旁。如无特殊情况,小船便会转眼越过国境线,飞速撑到罗浮码头。 唐上光在这边接应,黄燕金、叶世晓、叶世煜、王生等要货人员,瞬间即召来少至三五辆,多至数十辆摩托车,将小船上走私香烟“化整为零”,快速装卸到摩托车上,然后按照各自的路线四下散开。这个过程往往不会超过10分钟时间。人们称这种走私方式为“蚂蚁搬家”。 接着,走私香烟被送往广东湛江和广西玉林两个中转站。 破案后查明,唐上光走私团伙分别在罗浮码头、东兴及防城港市内布置了大量的望风耳目,这些人均配有对讲机、手机,他们扮作闲人或小商贩守候在各交通要道处、岔路口,甚至海关和烟草执法门口,一有动静便立即通报给唐上光等人。 多行不义必自毙 唐上光、唐上东等人的疯狂走私行为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经过缜密侦查,2005年初,唐上光等38名团伙走私分子被广西海关缉私部门逐一拿下。 千里走私链条一经断裂,原先走私分子基于共同利益建立起来的“诚信”与“团结”倾刻土崩瓦解,唐上光两兄弟之间,黄燕金两姐妹纷纷相互推诿、互相揭发。 9月30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走私普通货物(香烟)作出一审判决,原涉案被告人共38人,因涉案人员黄燕平在法庭审理期间死亡,终止对其审理。为此,法院对唐上光等37人作出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唐上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唐上东、施尚、叶如强、郖雪云、黄燕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潘恩清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15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810万元至15万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编辑:王香菊作者:王克础 刘一山 饶右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