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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瓶贴“劝酒令”延期一年实施 沪多数啤酒瓶已贴上“切勿撞击,防止爆破”警示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1日12: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王婧 实习生 沈欢欢)原定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由于相关企业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将延期一年实施。不过记者昨天走访沪上一些超市时发现,多数啤酒瓶上已按原定要求贴上了“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

  去年9月15日发布的《通则》上明确规定,玻璃啤酒瓶必须在标签中注明“切勿撞击

,防止爆瓶”等字样,推荐在预包装饮料酒的标签上标示“过度饮酒有害健康”、“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劝说语。不过,因为相关企业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决定将《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延期至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尽管《通则》延期,但昨天,记者走访了世纪联华、家乐福、乐购等几个大型购物超市,发现多数啤酒瓶上都已贴上《通则》强制执行的“切勿撞击,防止爆破”等相关警示语,而上海亚太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虎牌啤酒还贴上了推荐执行的标签字样,为“虎牌友情提醒,酒后请勿驾车”。

  各大超市的负责人均告诉记者,目前为止,超市还未接到相关通知,因此无法要求厂家贴警示标签,不过,一旦《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出台,超市将立即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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