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月饼和鸡汤乘客获赔四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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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
早报讯(记者徐占升通讯员苏凯东彭健锋)昨日,一对夫妇乘车经过晋江时因寄存车上的行李丢失与车主产生纠纷,最终经赶到现场的工商人员调解后获得部分赔偿,当事人夫妇对于工商人员的热情帮助感到温暖。 昨日上午,家住广东的杨先生夫妇二人乘坐了深圳某公司的大巴前往福清探望参军的儿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准备带给儿子的月饼和鸡汤随着行李一起被人拿走。当他们在车 辆经过晋江时发现行李丢失后,感觉好像此行都失去了意义,两人显得非常焦急、苦恼和无助。最后,他们向工商人员求助了。工商维权人员详细了解后,根据杨先生夫妇提供的两张包裹寄存单和相关合同法律法规,认为大巴车没有尽到替客人保管好寄存物品的义务。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谈话调解和调查取证,最终大巴车主被判赔偿杨氏夫妇4000元人民币,双方对此表示接受。 事后杨先生说,月饼是亲戚朋友从香港带回的,鸡汤是妻子亲手下厨煲的。虽然愉快的心情被这事冲掉了,但工商人员的认真维权让他感到很温暖。 工商人员提醒说,节日期间要出行逛街购物,要注意保管好相关票证,防止因为票据丢失发生纠纷后难以取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