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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中国“税负痛苦全球第2”并非妄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06:00 光明网
姜伯静

  “在2005年,将全国税收收入加总求和并同当年的GDP求比,只不过为15.8%。以这样的宏观税负水平同其他国家的情形比起来,中国的税负绝对不能说是重的,甚至有些偏轻了”。(9月26日人民日报)这是表面上的现象。而世界闻名的福布斯杂志在去年发布了一个所谓“全球税收痛苦指数排行榜”,把中国排在了全球第二。(同上)这也不无道理。看似很矛盾,实质很正常,因为中国该缴税的交的少,不该缴税的却缴的多。

  在国外,工薪阶层很少缴税甚至不缴税,在法国甚至挣的越多上缴的越多。他们缴税的主体是高官、体育界人士、演艺界人士、工商业业主等高收入群体。仅以体育界的足球运动员为例,意甲、英超、西甲等烧钱的联赛以球员的高收入闻名,但他们的收入是否都到自己的口袋里了呢?不一定。比如英超球星兰帕德(切尔西)在2005年的周薪是9.9万,税前年薪为740万欧元,而税后年薪则为450万欧元;比如前曼联队长基恩在曼联时的年薪为630万欧元,但到了税后缩水为380万欧元。从这个比例看,英超足球运动员缴纳个税的比例高达40%。体坛如此,演艺界等其他行业也是如此;英伦如此,其他国家也大抵如此。

  但在中国,演艺界、体育界、工商界的缴税比例实际上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甚至是一片空白。再加上许多人的隐性收入都是保密的,所以中国的个税制度实际上是为平民阶层制定的,因此“中国税负痛苦全球第2,名义实际之差世界罕见”并非妄言,而是实际的存在。

  “劫富济贫”的呼声早就有之,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让那些高收入者多缴些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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