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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入境有新规无证者最高罚两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2日11:17 法制日报

  本报昆明10月1日电 记者储皖中 从今日起,云南省将实施新的公安边防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提醒边境旅游者注意,出入境时没有证件或持无效证件的,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长期以来,云南在边境地区公安边防管理方面一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但该条例只适用国家级口岸。

  今年8月15日云南省政府签发《云南省边境地区公安边防管理规定》。该规定共23条,其中明确了省级口岸、边境通道边防检查站和边境检查站的执法主体地位和职责权限,规定了出入境人员及交通工具的行为规范,赋予了相关部门机构行政处罚权。该规定第18条规定,出入境人员有未持出入境证件,持用无效、伪造或涂改的出入境证件,持用他人出入境证件的,由公安边防部门处警告或5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00元至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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