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赔偿21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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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5:51 今日早报 |
“11·21”空难污染包头南海湖 东航赔偿2140万元 经过多次协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与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就“11·21”空难所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达成赔偿协议:东航向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2140万元。 包头市南海湖占地480公顷,是内蒙古自治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由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负责经营。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MU5210客机在包头市刚刚起飞不久就发生爆炸,不仅导致55人遇难,还使南海湖受到严重污染。(0310805)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