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难污染包头南海湖东航赔偿2140万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8:18 沈阳网-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包头10月2日电(记者李云平)经过多次协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与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就“11·21”空难所造成的水污染问题达成赔偿协议:东航向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2140万元。 包头市南海湖占地480公顷,是内蒙古自治区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由包头市南海公园管理处负责经营。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公司一架MU5210客机在 包头市刚刚起飞不久就发生爆炸,不仅导致55人遇难,还使南海湖受到严重污染。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最终作出结论:整个南海湖已受污染,需要修复湖区水生态系统,治理费用总计2140万元。对此方案,东方航空公司与南海公园管理处均表示认可,并于9月29日签订赔偿协议。 此前,鉴于空难造成南海公园停业,东方航空公司向南海公园管理处赔偿建筑损失、营业中断补偿费等总计113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