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民工节假日加薪不应成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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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09:22 东方网 |
在建筑工地上干了10多年的厨师后,来自河南周口的农民工刘刚第一次拿到了节日里加发的500元工钱。在刚刚到来的这个黄金周里,济南市许多农民工与刘刚一样,第一次领到了节假日里加班加发的薪水,有些建筑公司则干脆给工人放了假。(10月2日《中国青年报》) 农民工与其他正式工人是一样的,在节假日加班时享受“三倍”加班工资,这是法 律所规定的。今年3月2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亦对农民工的权利做了如下表述:要对农民工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其中规定,要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休息休假的规定,延长工时和休息日、节假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这体现出了国家与政府对农民工这一群体的高度关心与关注。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节日的加班劳动并未像现今的济南一样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补偿,干了活讨不到工资还是屡见不鲜,至于加班拿双倍或三倍工资,对于年底要打“讨薪攻坚战”的打工者们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来自国务院研究室前不久发布的一份《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有76%的农民工在节假日加班未享受过加班工资。有些企业甚至通过扣留部分工资做押金,强迫农民工加班加点。” 从相关报道中我们得知,造成农民工加班无报酬的原因大致有三:一是用人单位法律意识不强,依靠侵犯农民工休息权,延长工作时间的方法来降低成本,争取更大利润;二是就业形势严峻,农民找工作太难,不敢“较真”。如果就加班补助的事情维权,胜诉应该是肯定的,但老板就极有可能“怀恨”在心,找机会把你炒掉。与工作岗位比起来,这区区3倍的加班工资算什么呀?三是政府有关执法部门监管不到位,对一些用人单位侵犯农民工休息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了却没有给予有力的制裁。 近几年,劳动部门每逢节假日就例行公事般向农民工提示,节日加班别忘了加班费,但常常是“雷声大”、“雨点小”,缺乏治本措施,甚至有人把原因归咎于农民工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淡薄,实在让农民工憋屈、心寒。不错,从表面上看,农民工节假日加班,付出不能得到补偿,甚至还要默默忍受,是农民工的尴尬,说明面对资本的强势,劳动者只是弱势群体,但实际上却是管理部门的尴尬,是工会组织的尴尬,是劳动保障法规的尴尬,更是依法行政和法治的尴尬。 试想,如果我们的法律能让“今天加班敢要钱,明天努力找工作”变成“如果今天你敢欠补助,明天你就别办企业”,如果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加强了执法维权的力度,使农民工依法维权的饭碗“硬“起来,且能保证讨要加班费的人不遭遇老板的“暗算”,看看哪家单位还敢不按规定给农民工付加班补助?而有了这方面的“成功率”做保障,还怕农民工不清楚自己的利益吗? 由是观之,在当前这种“大气候”下,要使农民工节假日加班加薪成为常态,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不过,济南加班农民工加薪度国庆这条新闻,还是让人耳目一新。当有一天,如果我们的农民工也能真正享受到原本就属于他们的休息权、公平待遇权、社会保障权和全面发展的权利,让他们与城里人享受到平等的待遇,那么我们的社会才真正走向了和谐与公平。笔者相信这一天的到来不会太远。 作者:高福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