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盘取名“川大河畔” 川大获赔20万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11:28 武汉晚报 |
据成都商报报道 “川大河畔”楼盘因使用“川大”二字,被邻居四川大学以侵犯名称权为由告上法庭,提出巨额索赔200万元。昨日,记者获悉,双流法院对这起罕见的高校名称权案一审宣判:认定“川大”是四川大学的简称,可以成为四川大学声誉和信誉的载体,判令“川大河畔”开发商停止在项目名称、楼盘名称及宣传广告中使用含有“川大”的文字,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