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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854对新人国庆办理婚姻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13:05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10月3日电(记者王蔚 胡芳)据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统计,1日,上海市854对新人在各区县婚姻登记中心领取了结婚证,当天的接待量普遍比平时增长了3倍多;而在全市各大宾馆饭店,宴请亲朋好友的新人达到了2000余对。

  2日,记者从上海市婚庆行业协会了解到,这几天,协会所属的60余家婚庆公司业务量比平时增加了两三倍,司仪告急、婚车不停,有的婚庆公司一天内在市区不同宾馆饭店举

办婚宴20多场。

  上海市婚庆行业协会何主任告诉记者,由于中国民间有“狗年双春闰月宜迎娶”的说法,而2006年国庆长假又逢中秋,再碰上10月3日“海王星合月”,这一奇异的天文景象也前来“助兴”,今年的国庆在一些人眼里显得特别“吉利”,于是众多新人都选择这个 “喜上加喜”的黄金周来完成自己的终身大事。

  不过,在婚庆市场火爆的同时,有关婚庆的投诉量也大量增加。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部负责人表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消保委受理的投诉量就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5%。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约定不明,许多婚庆公司为了节约成本,与消费者签订自制的格式合同,常常对一些预定项目缩水。

  从今年3月12日起,上海正式试行了《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但目前使用该合同的仅有婚庆行业协会下属的公司。许多婚庆公司仍在继续使用自制的合同文本,有的公司甚至将多达十几项的服务内容全部容纳在一张纸上。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选择婚庆公司要慎重,在选择时,要了解它们是否合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有资质;技术人员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消费者应该选择使用《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婚庆公司,对婚礼上的各个细节预定明确,不比价格比质量,做好多方面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的“大事”不留遗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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