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脑死亡病人呼吸三小时死亡 家属称医院未尽职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16:1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3日电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穴一名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的患者,被家属抬回家后仍自主呼吸3小时才停止呼吸,家属以医院未尽救治职责为由告上法庭。

  9月30日,武穴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缺陷,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抚慰金共1.2万元。

  据介绍,2004年10月28日,武穴市大法寺镇47岁的翟某从高处摔下,送至武穴市某医院治疗。医生检查认定翟某有严重脑外伤,于当日施行急诊手术后留院观察。10月31日,翟某突然停止呼吸,经抢救,主治医生作出结论:翟某大脑已经死亡,无法恢复自主呼吸,建议家属为其准备后事。

  但是,当翟某被抬回家后,他却恢复自主呼吸。其家人与医院联系抢救,被院方婉拒。3个小时后,翟某停止呼吸。

  去年3月,翟某家属吴某等6人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确认翟某出院后仍有自主呼吸的事实。黄冈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认为,医院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正确,医疗行为无过错,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在治疗过程中,医院与患者家属沟通不够,病历文书中无家属自愿放弃治疗的签字。据此,武穴市法院驳回吴某等的诉讼请求。

  今年2月,吴某等再次起诉任。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翟某家属是自愿放弃抢救,遂作出上述判决。(胡秋子 柯利华 孙永红)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