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二环路飙车致同伴死亡 法庭释义“二环十三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16:5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3日电 据北京晚报报道,10月3日上午,在二环路上模仿“二环十三郎”飙车、导致同伴死亡的王鹏在东城法院出庭受审。

  刚刚度过24岁生日的王鹏在法庭上表示认罪。今年1月27日凌晨4时,王鹏开着朋友的车驶上东二环外环主路,车上还有一男两女。同车男子事后作证称:王鹏当时说“我朋友在二环上跑一圈只用13分钟,在玩车的圈子里很有名,我也给你来个二环十三郎的速度。”

  随后王鹏将时速提到120公里,在高速进入东北二环转弯处时翻车。以下是公诉人和王鹏一段法庭对话:“你当时车速多少?”“我不知道。”“你开车不看时速?”“我扫了一眼,100左右吧,反正挺快的。”“你知道高速行驶的危险吗?”“晚上没车,路上也没人。”“怎么发生的事故?”“我拐弯前从最内车道向外并道。”“为什么并道?”“因为要拐弯了。”“车怎么失控的?”“我踩了脚刹车,没想到车尾一下子甩了出去。”“为什么不提前减速?”“我常开车,觉得应该能减下来。”

  车辆失控后侧翻,王鹏发现车顶没了,后座的两个女孩不见了。“我发现其中一个女孩躺在距车四五米远处,已经没有心跳和呼吸了。”王鹏说很对不起受害者。据悉,死者家属及2名同车的伤者提出了143万元的赔偿,王鹏在法庭上表示愿意尽全力赔偿。

  王鹏在法庭上否认事发当晚提及过“二环十三郎”,但他承认自己和“二环十三郎”都是普通朋友。法官让他解释一下这个名词。“‘二环十三郎’就是沿二环路跑一圈用13分钟,这是一个圈子,是对很多飙车者的统称。”王鹏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今尚在缓刑期间。公诉人表示依法应撤销缓刑,新罪与旧罪并罚,建议量刑4年到6年之间。(邱伟)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