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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现两次行贿记录 终生禁入校舍工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3日18:24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0月3日电(记者岳德亮)今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再打算承包浙江各类各级学校的工程就难了。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承包租赁及其他重大商业活动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项必要程序,以从源头上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

》指出,各级各类学校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应当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有关参与项目投标等活动的从业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要及时作出处理。有一次行贿犯罪记录的,原则上1至3年内不得进入浙江省教育系统商业市场;有二次行贿犯罪记录的,永久不得进入浙江省教育系统商业市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人在单位中担任要职(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者在单位中与教育系统商业活动发生直接关系的下属部门担任要职,所在单位将会被连带“惩罚”。

  浙江省教育厅指出,教育系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材料物资、仪器设备、教材图书、医药食品、技术服务以及其他大宗物品采购项目;物业管理、食堂公寓、商业用房、绿化卫生等对外承包或租赁项目;教育系统其他涉及金额较大的商业活动项目。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已实现全省联网,可查询案件为1997年以来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向单位行贿、介绍贿赂4类犯罪案件,档案记录了行贿人姓名、单位及行贿犯罪情况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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