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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重判37烟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4:58 钱江晚报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特大走私香烟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唐上光等37名涉案人员死缓、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等。

  这起偷逃税额近5亿元的特大走私案,涉案人数之多、走私时间之长、走私数量和偷逃应缴税款数额之巨,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仅判决书就长达170多页。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农民唐上光、唐上东、黄燕金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与一名叫“阿香”的越南人密谋,在中越边境大肆走私。走私团伙形成3个小团伙,唐上光以自己的信用作担保,向中越边境北仑河对岸的越南人“阿香”先行赊下走私香烟,并伺机运回中国,然后发给黄燕金等人。后者立即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香烟运销出去。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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