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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黄金周,岂一个“倡导”了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9:18 南方日报

  老编看双节

  罗彦军

  今年的“十一”黄金周,跟往年有些不一样。近段时间有关“丑陋中国人”的讨论,让这个黄金周有了一种“审视”的意味。丑陋乎,文明乎,正好利用这个长假来一次检验

  前日,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也适时地联合颁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旨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塑造中国公民良好国际形象”。这是好事,说明国人素质的问题引起了国家重视。但是笔者认为,所谓的公约、指南只是起指导作用。要真正改变陋习,还需要相应的措施。

  首先,必须有强制性的措施。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不是生来就有的,除了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外,适度的惩罚也是必要的。以新加坡为例,去过新加坡的人大多会对其干净清新的环境留下深刻印象。这固然与其国人素质较高有关,但是新加坡政府近乎苛刻的法令也是重要因素之一。新加坡罚款项目名目繁多,几乎涉及所有公共领域:在公共交通、电梯里抽烟,罚1000新元;上公厕忘记冲水,初犯罚150新元,再犯罚500新元等等。

  但是,如果没有法治保障,其结果必然是乱罚款。为了杜绝这一现象,新加坡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法律、法规和禁令。大到政府体制、经济管理、公民权利和义务,小到旅店管理、停车规则、公共卫生等,都有相应的规定。不但立法众多,而且规定详尽、具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某一违法行为该适用何种法律,给予何种处罚,一目了然。不过,法规制订得再完善也得有人来执行。当前我国某些不时爆出粗暴执法的消息,其作风让人不敢恭维。因此,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迫在眉睫。

  其次,必须有相应的配套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相信许多人都知晓。但有时候我们大街上的客观条件让人连这最简单的要求都难以达到。不乱扔垃圾,走完整个旅游景点,垃圾桶都不见一个,难道要一手拿相机一手拎垃圾?那也太煞风景了吧。

  至于公民素质,那是个过于庞大的话题,笔者无意也无法在此予以论述。笔者想说的是,我们的公约、指南已经够多了,缺的只是如何将其落到实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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