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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整治必须统筹规划循序渐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4日09:40 南方新闻网

  中国观察之党国英专栏

  笔者在近期农村调查中看到,村庄整治已经成了各地政府在农村建设中的中心工作之一。村庄整治对于落实中央建设新农村的大政方针无疑是必要的,各地所开展的工作也创造了不少好的经验,但这项工作中所反映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注意。

  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搞好村庄整治,更好地节约土地,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实现村庄布局合理、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许多历史的现实的原因,我国乡村居民的居住状况的确存在许多问题。全国300多万个自然村,多数村庄拥有闲置土地,形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在平原地区,通过合理调整村庄结构,撤并一些村庄,让农民适当集中居住,有可能节约出50%以上的土地。全国村庄占地面积在15万平方公里以上,大大超过我国城市建成区的面积。通过村庄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完全可以满足未来几十年中国非农建设的占地需要。

  农民住房质量差、设计不合理,是一些欠发达农村地区的突出问题。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平均翻修房屋次数为4-5次。农村很难看到欧洲农村那样的“百年老宅”。很多农民穷毕生之力在折腾自己的住房。发达地区的农民在住房建造中也因为缺乏规划,搞出了一种私人豪宅与脏乱环境并存的乡村景观。浙江某地有农民盖自用楼房高达10层左右,外观看来像瞭望设施。

  生活基础设施落后是我国村庄状况的另一突出问题。村庄道路简陋,自来水使用率低,污水任意排放,公共活动场所缺乏,是我国村庄的一般情形。有资料表明,全国有3亿人口的饮水不合格,主要在农村地区。一些地方的人畜混居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成为疾病传染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看,各地在村庄整治工作中能够反映农民的要求,上述现象正在得到纠正。我国建设部提出农村整治的主要目标是“道路硬化、统一供水、房屋整洁、人畜分离、水冲厕所、沼气入户、环境优美、林果成阴、文明和睦”等九个方面,应该说是切合我国农村实际的。村庄整治的基本形式是“新村建设、空心村整理、城中村改造和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农村老百姓对村庄整治的愿望则是“走平坦路,住安全房,喝干净水,用卫生厕所”。实现政府的目标和农民的愿望,将是我国农村建设的长期任务。

  我们注意到,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村庄整治的具体指导意见,各地在具体操作中还是出现了一些偏差。许多地方在村庄建设中盲目行事,前脚投资建设,后脚拆除村庄,白白地花钱;有地方不能从实际出发,把本来能满足需要的4米宽马路改成6米宽马路,既占用了土地,又浪费了资金。特别在村庄合并过程中有的地方操之过急,对农民实行强制命令,损害了农民利益。在移民搬迁中,多数地方实行“一锅端”的政策,使农民的居住和农民的家庭经营产生冲突。我们认为,一些耕作面积比较大的农户还是适合分散居住;他们需要建设粮仓和生产资料存放的地方,不能集中居住在楼房中。

  村庄整治在高层操作中也存在一定问题。建设资金被分割到许多职能部门中,又分散下达到农村,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率。高层政府常常要求地方政府拨付“配套资金”,但穷困地方实际上不能做到资金配套,这给建设工程如期完工造成困难。在资金使用预算中,重工程建设、轻规划设计;重主体工程、轻配套设施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建设项目的后期管理监督机制也未能建立起来。

  村庄整治应该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世界农村发展的普遍经验,也完全符合我国国情的要求。韩国在“新农村运动”的8年时间里,政府给每个村庄平均仅仅投入2000美元资金,农民自己为建设家乡做出了主要贡献。建立农民为主体的村庄整治机制的前提是提高农民收入,否则,不论为村庄整治投入多少资金,都不具有可持续性。因此,各地在抓村庄整治工作的同时,还是不能忽视农村经济发展这个首要目标。生产发展了,农民收入就会提高,农民自己就有更大的能力建设好家乡,这才是农村建设的长远之计。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研究员)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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